固废处理----全称固体废弃物的处理,通常是指用物理、化学、生物、物化及生化方法把固体废物转化为适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过程,固体废弃物处理的目标是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工作起步较晚,开始于80年代初期。由于技术力量和经济力量有限,当时还不可能在较大的范围内实现“资源化”。因此,从“着手于眼前,放眼于未来”出发,我国于80年代中期提出了以“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作为控制固体废物污染的技术政策,并确定以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应以“无害化”为主。
诚然,将固体废物中可利用的那部分材料充分回收利用是控制固体废物污染的最佳途径,但它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并需有先进的技术作先导。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利用的发展趋势必然是从“无害化”走向“资源化”,“资源化”是以“无害化”为前提的,“无害化”和“减量化”则应以“资源化”为条件,这是毫无疑问的。
(一)“无害化”
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的基本任务是将固体废物通过工程处理,达到不损害人体健康,不污染周围的自然环境(包括原生环境与次生环境)。
目前,废物“无害化”处理工程已经发展成为一门崭新的工程技术。诸如,垃圾的焚烧、卫生填埋、堆肥、粪便的厌氧发酵,有害废物的热处理和解毒处理等。其中,“高温快速堆肥处理工艺”、“高温厌氧发酵处理工艺”在我国都已达到实用程度,“厌氧发酵工艺”用于废物“无害化”处理工程的理论也已经基本成熟,具有我国特点的“粪便高温厌氧发酵处理工艺”,在国际上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在对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必须看到,各种“无害化”处理工程技术的通用性是有限的,它们的优劣程度,往往不是由技术、设备条件本身所决定。以生活垃圾处理为列,焚烧处理确实不失为一种先进的“无害化”处理方法,但它必须以垃圾含有高热值和可能的经济投入为条件,否则,便没有引用的意义。根据我国大多数城市生活垃圾平均可燃成分偏低的特点,早期内,着重发展卫生填埋和高温堆肥处理技术是适宜的。特别是卫生填埋,处理量大,投资少,见效快,可以迅速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率,以解决当前带有“爆炸性”的垃圾出路问题。至于焚烧处理方法,只能有条件地采用。就是在将来,垃圾平均可燃成分提高了,卫生填埋也还是必不可少的方法,故又具有一定的长远意义。
(二)“减量化”
固体废物“减量化”的基本任务是通过适宜的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数量和体积。这一任务的实现,需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利用,二是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利用,属于物质生产过程的末端,即通常人们所理解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我们称之为“固体废物资源化”。例如,生活垃圾采用焚烧法处理后,体积可减小80-90% ,余烬则便于运输和处置。固体废物采用压实、破碎等方法处理也可以达到减量并方便运输和处理处置的目的。
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属于物质生产过程的前端,需从资源的综合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物质资料的综合利用着手。当今,从国际上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看,世界各国为解决人类面临的资源、人口、环境三大问题,越来越注意资源的合理利用。人们对综合利用范围的认识,已从物质生产过程的末端(废物利用)向前延伸了,即从物质生产过程的前端(自然资源开发)起,就考虑和规划如何全面合理地利用资源,把综合利用贯穿于自然资源的综合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物质资料与废物综合利用的全程,亦即“废物最小化”与“清洁生产”。其工作重点包括采用经济合理的综合利用工艺和技术,制订科学的资源消耗定额等。
(三)“资源化”
固体废物“资源化”的基本任务是采取工艺措施从固体废物中回收有用的物质和能源。固体废物“资源化”是固体废物主要归宿。
相对于自然资源来说,固体废物属于“二次资源”或“再生资源”范畴,虽然它一般不具有原使用价值,但是通过回收、加工等途径,可以获得新的使用价值。 “资源化”应遵循的原则是:“资源化”技术是可行的;“资源化”的经济效益比较好,有较强的生命力;废物应尽可能在排放源就近利用,以节省废物在贮放、运输等过程的投资;“资源化”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应产品的质量标准,因而具有与之相竞争的能力。固废处理回转窑是对进行固体废物进行处理的一种回转窑。回转窑燃烧温度高,物料在窑内停留时间长,又处于负压状态下运行,工作稳定,对各种有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的危险废弃物具有很好的降解作用,不向外排放废渣。焚烧物中的残渣和绝大部分重金属都被固定在水泥熟料中,不会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该回转窑是得天独厚处理废弃物的焚烧炉。